一般纳税人购进车辆,既需要抵扣进项税又需要落户,那只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可以用于抵扣进项税吗?销售方能同时给我开具增值税专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吗?
一般纳税人购进车辆,既需要抵扣进项税又需要落户,那只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可以用于抵扣进项税吗?销售方能同时给我开具增值税专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吗?
根据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》(财税〔2016〕36 号印发)第二十五条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:
(一)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(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,下同)上注明的增值税额。
因此,符合抵扣条件可按规定进行抵扣。所以机动车销售同一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。但销售方不能同时给您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。